网络安全和信息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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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在使用邮箱业务时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。
2、不得利用邮箱从事危害国家安全、泄漏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,不得利用邮箱查阅、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、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黄色的信息,若发现此类信息,需向主管部门报告。
3、在使用邮箱业务时,应遵守Internet网的国际惯例,不得向他人发送恶意的、挑衅性的文件和商业广告。
4、邮箱账户不再使用时,有义务告知网信办终止使用,否则该账户引起的所有问题,由本人负责。
5、如发现有违规行为, 将允许管理员关闭该账号,并通知有关部门。
6、该办公邮箱仅限办公使用,所有权归本单位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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